现在位置是:首 页 >> 急诊学科 >> 中毒 >> 推荐文章
关键字:
推荐文章

    字体: | |

急性职业中毒的应急处理
发布日期:2003-09-30
急性职业中毒的应急处理 一、报告登记 根据《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管理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人《职业病诊 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急性职业中毒报告工作。 (一)法定报告单位 (1)法定报告单位:最初接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企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包括各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 (2)急性职业中毒报告内容:急性职业中毒报告内容有:报告时间、报告人。报告单位、联系电话、发生中毒单位及地址、职业中毒物质、中毒时间、中毒人数。其中死亡人数、企业经济类型、中毒经过简述、就诊医院、就诊人数、目前情况、现场监测与超标情况、处理措施及处理结果情况等。 (二)卫生行政部门 1、重大急性职业中毒的报告和登记 重大急性职业中毒要实行紧急报告制度。 (1)适用范围:各企业同时发生3人(含3人)以上中毒或有1人以上死亡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职业性炭疽1人以上者。 (2)电话报告要求:最初接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要在12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执行机构,最先接到电话报告的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执行机构及时做好报告的记录和核实,并在较短的时间内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勘验、分析和核实,确认后立即以最迅速的方式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卫生监督执行机构,并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电告卫生部(24小时内)。 (3)调查表格和数据报告要求:调查工作中应填写《急性职业中毒患者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表人调查工作结束后应填写《职业中毒报告卡》,其中《急性职业中毒患者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表》与“职业中毒调查报告”在调查工作结束后立即寄省卫生监督执行机构和地市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职业中毒报告卡》应立即寄地市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并输入急性《职业中毒报告卡》数据库。急性职业中毒如伴随有环境污染并引起非职业性中毒者应按照事故性环境污染事件报告。 2、一般急性职业中毒的报告和登记 一般急性职业中毒实行一般报告制度 (1)适用范围:各企业同时发生3人以下中毒和没有造成死亡的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2)电话报告要求:最初接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执行机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执行机构进行记录、现场调查、核实和处理备案。 (3)调查表格和数据报告要求:卫生监督执行机构调查工作中须填写《急性职业中毒患者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表》、《职业中毒报告卡》,并将《急性职业中毒 患者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表〉、《职业中毒报告卡》及时报地市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输入急《职业中毒报告卡》数据库。 3、急性《职业中毒报告卡》数据库的传送报告: 各地市卫生监督执行机构或地市负责职业中毒报告单位应于每季度末的10天内将急性《职业中毒报告卡》数据库用电子邮件形式传送至省卫生监督执行机构,汇总后报卫生部。 二、现场调查和处理。 (一)准备工作 急性职业中毒是以突发性为其特点的急性中毒事件(事故L由于其发生时间急促、中毒类别繁多、多数中毒难以预料和影响程度不一,必须要及时进行现场调查与处理工作。为确保急性职业中毒发生时能够及时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有效地控制和减少急性职业中毒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在平时做好充分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1、组织、指挥和通讯等工作准备 (1)组织和人员:各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和有关预防控制部门应组建相应的急性职业中毒应急处理小组,小组应吸收有关的领导、卫生监督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医务技术人员、检验技术人员参加。 (2)分工:急性职业中毒调查处理小组人员必须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互相配 合,并指定有关科室和人员进行业务值班。 (3)车辆:要保证小组的交通车辆的配备或优先使用权。 (4)通讯:有条件的单位应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 2、调查表及文书的准备 (1)《急性职业中毒患者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表》; (2)《职业中毒报告卡》; (3)《急性职业中毒个案调查表》; (4)《现场采样记录表》; (5)有关样品《送检单》; (6)有关卫生监督执法文书。 3、现场调查采样仪器设备的准备 负有现场调查、监督、监测、处理任务的卫生监督执行机构和监测机构及部门应装备急性职业中毒现场监测必需的采样仪器设备,并做好妥善的专人保管和准备工作,以便急用。主要的现场监测必需的采样仪器设备为: (1)现场快速监测检验仪器:如快速检气管、快速气体采样仪、采气袋、100ml采气针筒; (2)便于携带的直读式的气体监测仪器:如一氧化碳测定仪、硫化氢气体测定仪、二氧化碳测定仪、氮氧化物测定仪等专用仪器,以利于在较短的时间内明确发生中毒的原因; (3)充电式的个体气体和粉尘测定仪,大气和粉尘测定仪应有所配备(因有些工业毒物以固体形式存在); (4)直读式干湿温度计、风速仪和气压表; (5)各种采样脚架、吸收管、橡胶管、橡皮膏、砂轮、采样箱等必备物品。 4、防护器材的准备 为保护现场调查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发生意外中毒事故,便于开展现场第一线的调查处理工作,卫生监督执行机构和有关部门应配备一些必须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鞋。防护衣、防护口罩、具有针对性的有效防毒面具、供气式防护面具等。 5、急救治疗药品的准备 有条件开展现场急救处理工作的卫生监督执行机构和部门应配备一些现场急救和治疗需要的药品和器材: (1)氰化物解毒剂:亚硝酸异戊酯3%亚硝酸钠人一二甲氨基苯酚等; (2)高铁血红蛋白还原剂:美蓝; (3)有机磷解毒剂:解磷定、无磷定、阿托品等; (4)金属络合剂:EMA、促排灵、二流基丙磺酸钠、二流基丁二酸钠、青霉胺等; (5)其他如便携式输氧设备,听诊器、注射器材等。 6、参考资料的准备 参考资料主要如: (1)各类《劳动卫生学》与《职业病学》方面的教科书; (2)《现代职业医学》、《现代劳动卫生》、《中华职业病学》; (3)《职业病临床指南》、《实用内科学》; (4)有关的《药物手册》; (5)《车间空气检验方法(三)》、《作业场所空气和生物材料检测推荐方法》 (6)各类化学物和农药毒性资料的书籍及光盘等。 (二)现场调查与处理 1、现场调查 急性职业中毒的现场调查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内容的调查工作,并填写《急性职业中毒患者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表》; (1)一般情况调查 主要调查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单位名称、性质及隶属情况、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引起职业中毒的原因、接触人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发生中毒的时间、地点(车间)、产品名称及生产多长时间、有无各类规章制度等。 (2)职业史的调查 主要调查接触工人、中毒者和死亡者的职业史、可能接触的有毒有害物质情况等。 (3)工艺过程 要了解简单的生产工艺过程,对生产过程中的有关化学物质要进行了解、记录,并调查其简单的化学反应式。 (4)中毒经过和原因的调查 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经过要进行比较详细的调查,要从发生中毒前的操作情况、操作人员情况、使用的仪器设备、原料、产品及机器运行情况以及中毒发生时的情况和发生后的情况都应进行调查和了解。 (5)防护情况的调查 要对生产环境有无有效的防护设备和防护措施情况进行调查,同时要了解工人个体的防护情况、工人卫生情况和安全E生教育情况等。 2、现场抢救 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后,应立即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尽快使患者停止接触毒物,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畅通,患者的衣服、皮肤已被污染时,须将衣服脱下,用温水或肥皂水冲洗,严重病人应立即送医院进行抢救,如出现休克、呼吸表浅或停止、心搏停止等要立即进行紧急抢救。卫生监督执行机构应协助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急性职业中毒的现场抢救、诊断、治疗工作。 3、现场监测 为及时了解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原因,为急性职业中毒的诊断提供依据,要进行现场监测工作,对中毒现场的空气及可能造成中毒的水或物质进行必要的现场快速监测,不能进行现场快速测定的项目,现场采样后,应及时送有关监测检验中心进行化验分析。对中毒现场已被破坏或已遭改变的,必要时须进行模拟测试。现场监测检验方法见《车间空气检验方法(三)》和《作业场所空气和生物材料检测推荐方法》。 4、综合分析评价与处理 (二)调查总结 急性职业中毒现场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急性职业中毒的现场调查总结,对中毒发生的时间、单位名称、单位性质、中毒地点、中毒人数、有无死亡等基本情况和发生中毒的物质、中毒经过。中毒原因分析、现场监测情况、急性职业中毒诊断、预防和处理措施等情况要进行概括总结,并提出预防和改进建议,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资料要做好整理归档工作。重大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调查报告,须在完成调查工作后5天内上报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省卫生监督执行机构和地市卫生监督执行机构。 (2)制作有关卫生监督文书 卫生监督执行机构在进行急性职业中毒现场调查、处理的同时,应根据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做好有关的卫生监督、处罚法律文书:如“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等,对存在有违犯法律法规的严重事实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依法进行查处。